補習班、才藝班招生廣告誇大不實,怎麼判斷和申訴?
補習班廣告依法不得誇大不實或引人誤解;違規可向補習班所在地縣市教育局申訴,同時可向公平交易委員會反映。申訴前建議截圖、保留完整廣告原文備查。

招生廣告宣稱「保證通過考試」「名師一對一親授」「多益成績 100% 提升」——這類補習班和才藝班廣告,說法是否有法規限制?依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 17 條,補習班招生廣告不得誇大不實或引人誤解;同時,誇大廣告也可能觸及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的虛偽不實廣告禁止規定。本文整理判斷標準、蒐證方式與申訴流程。
法規怎麼說
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 17 條
依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 17 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pcode=H0080087,現行有效),第 2 項規定補習班招生應秉持誠信、公開、正確之原則,其宣傳資料或廣告內容,不得誇大不實、引人誤解、違反公序良俗或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第 3 項規定:前項宣傳或廣告,應於明顯處載明核准立案之機關及文號。第 1 項另規定,對外懸掛招牌時,招牌名稱應與核准立案證書所載名稱(含類科)相符。
這條規定適用於所有以短期補習班名義立案的業者,包括音樂、美術、舞蹈、語言、運動等各類才藝班。才藝班是否以補習班名義立案,可查閱補習班、才藝班怎麼查有沒有立案。
違反第 17 條的廣告行為,依第 35 條第 6 款,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對業者為糾正、限期整頓改善或停止招生之處分。
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
若廣告內容達到「足以影響交易決定」的程度,也可能觸及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pcode=J0150002,現行有效)。第 1 項規定: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第 4 項規定前三項於事業之服務準用。廣告代理業、廣告媒體業在明知或可得而知情形下,仍製作、設計、傳播或刊載引人錯誤之廣告,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公平交易法的違規處理由公平交易委員會負責,有別於教育局處理的補習班行政違規。
常見誇大廣告手法辨識
以下是實務上常見的疑似誇大廣告型態,供家長辨識參考:
- 「保證」成效型:「保證通過檢定」「保證三個月內看見進步」——「保證」通常為商業承諾,若實際無法兌現,可能構成引人誤解。
- 師資資格誇大型:「哈佛名師」「鋼琴國際賽得獎者親自授課」但實際上課老師另有其人,或頭銜無法核實。
- 成效數字型:「本班學員多益平均提升 150 分」若沒有可查證的依據,屬於難以核實的宣稱。
- 遺漏重要條件型:廣告強調低廉費用,但未揭露另收材料費、報名費、成果發表費用,可能構成引人誤解。
- 未載明立案資訊:廣告未於明顯處標示核准立案機關及文號,本身即違反第 17 條後段規定。
本文列出的這些手法僅供辨識參考,具體是否構成違規,由主管機關或法院依個案認定。
如何蒐集廣告證據
申訴前建議先保留完整廣告原件,讓主管機關有資料可審查:
- 截圖並記錄 URL 與日期:網路廣告可能隨時修改,截圖時同時顯示日期與網址。
- 保留紙本傳單、招生簡章:掃描或拍照存檔,記錄取得地點與時間。
- 保存通訊紀錄:業者在 LINE 或電話中做出的口頭承諾若有文字紀錄(截圖),可一併附上。
- 比對實際情形:記錄廣告宣稱與實際體驗(例如廣告稱有特定師資,但試聽時由其他人代課),試聽時可參考試聽時可以問哪些問題來核實宣稱。
申訴管道
1. 縣市教育局(補習班行政違規)
補習班廣告違反第 17 條,屬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的行政管轄範圍,由補習班所在地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負責受理與處分。
申訴方式:通常可透過各縣市政府教育局官網的陳情信箱、電話或親至窗口提出,並附上廣告截圖或實體樣本。各縣市窗口不同,請直接查詢補習班所在縣市的教育局官網。
處理後的申訴也可以透過才藝班消費爭議申訴管道了解更多整合資訊。
2. 公平交易委員會(廣告虛偽不實)
若廣告涉及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的虛偽不實表示,可向公平交易委員會反映。該會服務中心頁載明專線(02)2351-7588 轉 380、(02)2351-0022,並受理反映案件;線上請先讀服務信箱注意事項,再依頁面指示選擇途徑。服務中心說明見本會服務中心。
公平交易委員會受理後會依職權調查,但處理結果不一定以消費者個人申訴為優先,通常以行政裁處業者為主要處置。
3. 消費者服務專線 1950
若廣告不實已造成消費者損失(如因廣告宣稱付了費但服務與廣告不符),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 1950,由消保官協助調處。後續若涉及退費,可對照才藝班合約與退費規定整理的退費流程。
申訴後的預期結果
- 教育局裁處:業者若違反第 17 條,教育局得為糾正、限期改善或停止招生。行政處分結果不等同於消費者取得賠償。
- 公平交易委員會裁處:若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公平交易委員會得命業者停止違法行為,並得處罰鍰。
- 民事損害賠償:若廣告不實導致消費者損失,消費者可依民法或消費者保護法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但須自行舉證損害與廣告不實之間的因果關係。本文不提供個案法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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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廣告說「保證通過考試」,但我報名後沒通過,補習班要退錢嗎?
「保證退費」的前提是合約中有明確約定,且退費條件符合補習班定型化契約規定。若廣告只有口頭宣稱但合約未載明,退費請求可能有爭議。建議先審閱合約內容,再透過消保官(1950)或教育局協助調處。本文不代為判斷個案。
廣告沒有標示核准立案機關,這樣合法嗎?
不合規定。依第 17 條後段,招生廣告應於明顯處載明核准立案之機關及文號。未標示者可向教育局反映。
個人工作室、未立案才藝教室的廣告,也受這些規定約束嗎?
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只規範已以補習班名義立案的業者。未立案業者的廣告,不直接受準則第 17 條規範,但仍須遵守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不得虛偽不實廣告)及消費者保護法的一般規定。
發現廣告誇大,申訴後業者真的會被處罰嗎?
主管機關收到申訴後會依職權調查,是否裁處由機關依個案事實決定,本文無法預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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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110 年 1 月 5 日修正,現行有效)
全國法規資料庫 pcode=H0080087: 第 17 條(廣告誠信原則)|第 35 條(違規處分) 查證日期:2026-09-06
- 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106 年 6 月 14 日修正,現行有效)
全國法規資料庫 pcode=J0150002: 第 21 條 查證日期:2026-09-06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發布前經 AI 覆核,未經逐篇人工覆核。內容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數字與可否申請請以文中列出的官方來源最新公告為準。